梅艳芳的胞兄梅启明12月3日入禀高院,控告制作电影《梅艳芳》的安乐影片涉侵犯其持有的“梅艳芳”商标,要求赔偿!

《梅艳芳》是描述香港女儿梅艳芳非凡一生的传记式同名电影,电影也因此掀起不少话题,包括阿梅“失散”多时、身在加拿大温哥华的姨甥、即梅爱芳儿子潘文皓亦有欣赏该片,并于社交网隔空向天上的姨姨报平安。

而阿梅胞兄梅启明早前亦看过该片,但他认为电影对梅家之描述太少,对影片十分不满!梅启明更入禀高院控告制作该片的安乐影片侵犯他持有的“梅艳芳”商标。据入禀状指,原告梅启明持有“梅艳芳纪念有限公司”并用以进行活动纪念阿梅。

梅启明指电影公司在制作《梅艳芳》时,其过程、内容及宣传品均未得到他同意,便使用了其注册商标,会令公众误解该片与他有关,他还指电影公司的侵权及错误行为,令他造成损失,故入禀高院申请禁制其继续作出侵权行为、交出侵权物品及要被告作出赔偿。

梅妈指透过朋友才得知儿子行动,问到会否同意他的做法?她即生气地表示:“我当然不同意!他搞什么东西?都不关他事,做什么去告人。(会不会打给他了解下?)但我阻止不到他,他财迷心窍!”

而梅启明被梅妈斥“财迷心窍”,他接受访问时淡然说︰“有什么问题呢?(你们之间有误会?)没有的这样的事,我同她是一起住,日日都见面,只是最近她入了院两个星期。(她有不舒服?)天气转冷,都是的老人病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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