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讯)“连花清瘟胶囊”从未获得大马卫生部的批准,仍属不能贩卖的禁药!

雪州卫生局局长拿督沙阿里向媒体指出,连花清瘟胶囊尽管被传可治冠病,但并没有向卫生部注册,担心若持续服用而不经合法医疗单位诊断,恐会带来不良的副作用。

他说,因此,当局上周四前往八打灵一家商业单位展开取缔,并当场充公101盒价值约2500令吉的连花清瘟胶囊,这也是该局继去年10月后,第二次充公这个产品。

卫生局是援引1952年毒品贩卖法令来调查此案;一旦入罪,业者可被判罚款不超过2万5000令吉、或3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卫生局同时也呼吁民众在购买任何产品,尤其是网购,都需谨慎识别是否为合格註册的产品,或登录官方网站(www.npra.moh.gov.my/)或联系国家医药管理局(03-7883 5400),查证相关产品的注册号码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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