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讯)吉隆坡市政局酒牌委员会澄清,新指南并没有限制买卖烈酒的权利。

委员会主席拿督刘明辉发表文告指出,新指南引起很多争议,惟公众依旧可到列为一级公共房屋执照的酒吧、酒廊、餐馆,以及持酒牌的超市购买烈酒。

他说,新指南从未涉及啤酒买卖,杂货店、便利商店和中药行在遵守条例下,仍可照常售卖啤酒。而且,市政局并未限制酒牌申请,其中被卫生部列为药酒的商品,依旧能在中药行贩售。

“如果中药店想售卖其他烈酒,可向卫生部申请。一旦卫生部批准,市政局就会放行。此外,有啤酒或烈酒的促销,以及在佳节庆典,也可以申请临时售酒执照。”

他指出,这次的烈酒销售执照指南,主要是针对销售地点及售卖时间,整肃酒精饮料的品质。此举为了管制酒精饮料销售,以确保人民的健康安全。

“在拟定新指南的过程中,我们透过会议及工作坊的形式,谘询了联邦直辖区部、卫生部、大马皇家海关署、大马皇家警察、大马道路安全研究院、联邦直辖区宗教局、利益相关者和非政府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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