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讯)政府用450亿令吉援助受影响企业与人民!

财政部第二副部长莫哈末沙哈今日向国会下议院提呈2020年政府开销临时措施(新冠肺炎)法案一读,以成立450亿令吉的新冠肺炎基金(Kumpulan Wang COVID-19),在抗疫期间协助国人。

这也是因为早前政府在行动管制令期间宣布多项振兴、刺激和复苏国家经济的计划后,政府决定成立上述基金,利用基金内的资金对抗新冠肺炎疫情。

法案第5条文也重申,上述基金必须用作刺激和复苏经济,同时,财长也可以限制或冻结任何所需资金与计划,或当计划资金不足,有权指示增加数额或调配其他金额。

法案第3(1)条文阐明,限制上述基金可接受限额,而且必须符合1983年政府资金法令第3(1)条文(法定贷款金额),及2009年政府资金(法定收到金额)的规定。

这项条文也阐明,将债务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法定上限从55%提高到60%。

法案第8条文也说,若未来要解散新冠肺炎基金,可依据1957年财务程序法令的第二附表解散该基金。

法案第8(1)条文也阐明,上述基金到期后,任何需要从该基金拨出的款项,都必须在6个月内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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