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讯)前首相纳吉涉及的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洗黑钱案今日被法庭宣判7宗罪名成立后,也允许纳吉暂缓执行监禁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的刑罚。
虽然如此,但高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谕令纳吉需缴付额外的100万令吉保释金,同时需在每月的1日及15日,到警局报到。
他说,纳吉必须在明日缴付100万令吉的额外保释金。
不过,纳吉辩护律师哈温德吉星指出,随着法庭前不久才谕令纳吉必须缴付16亿9000万令吉的欠税,因此纳吉已没能力缴还2亿1000万令吉的罚款。
他说,刑事程序法典第311条文也阐明,允准法庭暂缓被告刑罚,以等待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