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讯)行动管制令即将结束,在那期间说好的电费折扣,很多人投诉没看到,反而更贵,到底是怎麽计算呢?
自行动管制令逐步放宽后,从五月开始,就有许多人连续收到两个月的电费单,查看發现政府不是已宣布折扣,为何电费却不是那回事?
事实上,我国电费是采用累进费率计算,即用电量越大,单位价就越贵。基本上,造成电费“看起来”还是贵的原因,是3月的电费没有折扣!
因为,政府给予的电费折扣,是从4月才开始,而且,在行管令期间居家办公的时间多了,用电量自然大大提高,这些用电量大的家庭,就只能享有较小的折扣了。
政府在关怀人民振兴经济配套中宣佈,从4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人民享有最高50%的电费折扣,分别是43令吉60仙以下的电费单获得50%折扣;43令吉70仙至77令吉获25%折扣;77令吉10仙至231令吉80仙获15%折扣;超过231令吉90仙则获2%折扣。
若同一张电费单上有包括其他没折扣的月份,那国能就会先计算每日平均用电量,然后才根据计算享有折扣的天数。
比较多人溷淆的部分,其实是在于电费账单的日期,有些民众的电费账单是在月中开始计算,而电费折扣是从4月份开始,因此便只能获得一半的折扣。
比方说,如果电费账单的日期是从3月10日至4月9日,而电费折扣是在4月1日开始计算的,因此4月份的电费账单中,就只能获得9天的电费折扣,折扣就会看起来比较少。
若电费账单日期是从3月28日至4月27日,在4月份的电费账单中,就会获得接近30天的电费折扣,折扣就会比较多。
民众也可以留意5月份的电费账单,以获知准确的电费折扣金额,因为5月份的电费账单会显示完整一个月的电费折扣。
举例:
3月8日至4月7日的电费单总用电量为186度电(kWh),除以31天后,等于每日的用电量为6度。
由于4月1日至7日可享有折扣,以这7天的平均用电量乘以6度后,等于使用42度,再乘以21.8仙单位价后,电费为9令吉16仙,但在经过50%折扣后,只剩4令吉58仙。
3月份的使用量为24天,以平均每天6度电计算,等于用了144度,再乘以21.8仙单位价后,等于31令吉39仙。
因此,总电费为31令吉39仙加4令吉58仙,等于35令吉97仙。
目前,国能设立一个计算电费折扣的网站,民众只需要输入自己的电费账单日期与用电量,便可以查询应得的电费折扣金额,网址为https://www.tnb.com.my/prihatin/discount-calculator/。
如果民众要自行计算电费折扣金额,也可以通过以下算式进行计算,所需要的资料包括电费账单日期、原有的电费金额与电费折扣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