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讯)财政部长东姑赛夫鲁促请金融机构考虑,取消在6个月缓还期间征收利息。
他说,在聆听尤其是B40低收入群及M40中等收入群的心声后,呼吁所有金融机构,尤其是涉及缓还措施的银行,考虑在6个月缓还期间免收租购贷款应计的利息,以及伊斯兰融资利息。
他指出,目前,财政部也将准备与国家银行及银行业合作,确保能落实这项建议。
国家银行日前发表文告,指各家银行可在6个月的缓还期间征收利息,引起民众激烈的反弹。
东姑赛夫鲁今日在面子书专页发出贴文时指出,根据2009年国家银行法令,贷款延迟供期的措施是国家银行权限,国行也已解答借贷者的疑惑。
“相信民众会感到溷淆,是因为被许多错误信息的误导,事实上,有多家提供贷款延迟供期的银行,并没有向贷款者征收应计利息或复利。
“不过,这不涵盖所有融资产品。而且,每间银行在贷款延迟供期期间,有各自处理利息的方式。”
“基于冠病疫情造成经济严峻挑战,我很希望国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能够慎重考虑这意见。
“我相信此举能够为人民带来正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