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讯)政府决定批准让公司负责发薪水的人力资源部或财务部职员,在明天3月31日或后天4月1日,选择一天返回公司处理员工的薪资事宜。

但人力资源部长沙拉瓦南在脸书发贴文表示,政府只允许最多两人返回公司。

部长指出,公司需为有关职员准备通行信,信中需注明职员全名、身份证号码,以及可联络的主管负责人联系方式。

“回公司的职员必须携带这封信,以便路上若被执法单位检查,可出示这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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