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管制令】HR职员可回公司发薪水! 30 Mar , 2020 | 民生关注 (吉隆坡30日讯)政府决定批准让公司负责发薪水的人力资源部或财务部职员,在明天3月31日或后天4月1日,选择一天返回公司处理员工的薪资事宜。 但人力资源部长沙拉瓦南在脸书发贴文表示,政府只允许最多两人返回公司。 部长指出,公司需为有关职员准备通行信,信中需注明职员全名、身份证号码,以及可联络的主管负责人联系方式。 “回公司的职员必须携带这封信,以便路上若被执法单位检查,可出示这信。”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