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讯)马华总会长拿督斯里魏家祥,指TAA-ETF校友会在未照会校方的情况下,先汇入款项隔天再通知校方及马上公告天下,是完全不专业的做法。

他说,TAA-ETF校友会没有照会校方即汇款,还限定拉曼校方5天内必须发放RM600“回馈金”给每位拉曼教职员,这完全不专业,而且不尊重拉曼管理层。

“许多拉曼教职员从昨天开始已经陆续返乡过年,因此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处理。更重要的是,针对TAA-ETF突如其来宣布的回馈金存有许多有待厘清的疑问,到底这是额外花红吗?TAA-ETF身为非雇主发花红?谁缴付公积金?校方要填写雇员报税的EA表格吗?”

魏家祥也是拉曼信托局主席,他今日发出文告时,说明早在本月8日已召开信托局会议,并议决派发两个月的花红给拉曼教职员以资奖励,批准给教职员的花红高达1816万令吉。

“本月15日校方向教职员宣布这些消息,随后也将花红汇入教职员的银行户头。换言之,教职员花红早在拉曼校友总会教育信托基金会(TAA-ETF)于本月19日召开会议之前已经决定及宣布。”

他指出,拉曼信托局的立场是将继续向政府追讨自2013年白纸黑字承诺,每年通过教育部发出的不超过6000万令吉行政拨款给拉曼。

“而且,拉曼管理层由始至终坚持TAA-ETF给予的任何款项是属于“捐款”,立场已经清清楚楚表达,并且未曾改变过。我们也于2019年12月30日致函TAA-ETF,要求后者在汇入任何款项之前,先签署协议,免得日后引起争议。”

他说,去年,拉曼总共发出2233万5174令吉奖助学金给4650名学生,拉曼校方已经通知TAA-EYF,若愿意全数捐助,可以根据已审计的财务报告(audited)付款予拉曼,校方无任欢迎。唯碍于个人资料保护法令(PDPA)所限,校方无法提供相关学生的资料,以免犯法。

他强调,拉曼欢迎任何形式的捐款,但是捐款人必须尊重拉曼管理层,捐款人绝对不能先汇入款项再设下诸多条件,要求校方遵照。

“我们强调凡是依据法律程序及所签署的协议或合同行事,更何况涉及巨额捐款,为了慎重起见,拉曼领导层必须请示律师及会计师,我们谢绝捐款人未经与拉曼磋商,单方面宣布回馈金,进而无理及刻薄指示校方听从他们的指示。”



TAA-ETF校友会没有照会校方即汇款,还限定拉曼校方5天内必须发放RM600“回馈金”给每位拉曼教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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