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讯) 高庭今日驳回吸烟者权利俱乐部筹委会,挑战卫生部实施禁烟令违反宪法案。

这也意味着,卫生部早前宣布的1月1日起全国餐饮店实施的禁烟令,并无违反联邦宪法第5和第8条款,即一个人的权利和人人在法律下皆平等。

高庭法官拿督斯里玛丽亚娜裁决时指出,起诉人认为答辩人,即卫生部的落实的政策已侵犯宪法赋予他们的权利是错误的,事实上,烟民仍可在餐饮店外3公尺或10尺处吸烟,同时法律也没有禁止他们吸烟。

她说,烟民仍可以在不受歧视下吸烟和享用餐饮店的食物和饮料。

她说,起诉人提出的论点根本不合理。

“鉴于此,法庭驳回申请人提出的司法审核申请。”

吸烟者权利俱乐部筹委会的7名成员于去年12月31日入禀高庭,挑战该禁烟令违反宪法。

7人在这起诉讼中,将卫生部列为唯一的答辩人。

这7名起诉人包括莫哈末哈尼占(52岁)、朱基菲里(56岁)、莫哈末莱沙尼(46岁)、莫哈末苏菲安(35岁)、礼端(52岁)、莫哈末雅吉(48岁)及尤利(39岁)。

这7人的代表律师是哈尼夫,而代表卫生部的高级联邦律师是三苏柏哈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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