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讯)更新,舞龙舞狮活动不需青体部批准!

青年及体育部今日发出文告澄清,任何龙狮活动都不必向该部申请准证。

部门指出,由于文化活动是在1997年国家体育发展法中,非定义为体育项目,而是属于文化活动,所以这类活动包括比赛在内,皆不必向青体部申请。

而且,这项法令只是供青体部透过体育专员署去管控各个体育项目的相关事宜。

较早时,马六甲武术龙狮总会秘书长杨庆权指出,青体部规定从今年起,将举办舞龙舞狮运动活动,都必须获得部门的批准才能进行,消息一传开,即引起网民的议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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