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财政部长林冠英指出,若明年开始向大道使用者征收“交通疏通费”(Congestion Charge),有关过路费不仅比现有的更便宜,同时也让大道使用者每年节省高达1亿8000万令吉至20亿令吉的过路费。

他说,除了大道使用者可节省过路费之外,政府也可节省53亿令吉赔偿费。

“政府献议以62亿令吉向金务大(GAMUDA)收购旗下4条大道特许经营权的成本,将透过发行债券筹集,所收到的交通疏通费也会用作偿还债务。”

林冠英今日在国会下议院部长问答环节时,如是回答马华亚依淡区国会议员魏家祥的提问。

他说,首相敦马哈迪曾在今年2月23日宣布,政府计划重新接管4条大道,分别是白沙罗-蒲种大道(LDP)、西部疏散大道(SPRINT)、沙亚南大道(Kesas)及精明隧道(SMART),而内阁也在2月27日的内阁会议内批准。

他说,4条大道的特许经营合约只剩下9至23年不等,即使上述大道特许经营权到期,也将不会再被延长。

“特许经营权期限到期后,过路费将会更便宜,一切收费只是维持大道的维修费用,不再有任何盈利的元素存在。”

魏家祥随后在附加提问时询问林冠英,为何不使用白沙罗国会议员潘俭伟拟定的“方程式”去收购上述4条大道。

对此,林冠英回应,收购大道的“方程式”是由一家本地专业银行顾问谨慎审核之后所制定,非由财政部制定。

他说,一旦收购成功,政府将无需支付或拨款,消费者也只需支付更便宜的“交通疏导费”。

财政部于6月22日发出文告指出,已正式向金务大(GAMUDA)提出献购4条雪隆区大道的建议。

林冠英指出,一旦顺利,部门有望在今年12月31日正式接管这4条大道,同时推行“交通疏通费”,以为道路使用者节省通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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