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7日讯)新加坡高盛集团前银行家黄宗华于5月3日从吉隆坡引渡到美国纽约后,周一被控上纽约布鲁克林区美国地方法院面对3项与一马发展公司(1MDB)有关的控状,不过他皆否认有罪。

现年46岁的黄宗华是菲律宾籍,同时也是一马发展公司案关键人物之一。

据报导,美国司法部在去年指控黄宗华通过高盛集团所发行的债券,涉及洗钱和贿赂马来西亚和阿布扎比的高官。

布鲁克林区美国地方法院联邦法官郭佩宇,允许黄宗华以2000万美元(约8295万令吉)保外,唯需附带条件,即被告必须被扣上电子脚镣接受监控,并居住在法院所批准的纽约市地区一处保密地点。

黄宗华的律师阿格尼菲罗指出,由于美国检方不会撤销此案,因此他说服黄宗华“到美国承担后果”,而且黄宗华身体状况不明朗,被扣留在纽约“要比在马来西亚的监狱好”。

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昨天发文告指出,大马调查单位和美国司法部达成协议,把黄宗华遣送到美国长达10个月,让后者在美国接受1MDB相关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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