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讯)士毛月补选才在3月2日结束,惟如今又有选民上诉,向法庭挑战选举成绩无效。
这名来自士毛月的马来选民莎巴丽雅(58岁)在2月26日时已向法庭申请士毛月补选无效。
不过当时承审案件的法官科玛迪以选委会主席阿兹哈哈仑有权宣布选举日期及竞选期,因此撤销控诉,但莎巴丽雅今日再将此案带到上诉庭去上诉。
未委任委员宣布补选 指违反宪法
根据控状,莎巴丽雅认为选举委员会主席阿兹哈哈仑在副主席及4名委员还未被国家元首委任的情况下,擅自在1月18日宣布士毛月补选日期,有违反联邦宪法第114(1)条文。
选委会是于今年1月1日提早结束选委会副主席奥斯曼、委员廖仲昌、尤索夫、阿都阿兹及苏莱曼的服务任期,新委员是在2月14日被委任。
她指出,选委会只有在遵守国家宪法,即国家元首委任选委会成员后,才能召开会议决定补选日期。
国阵候选人扎卡利亚在士毛月补选中以1万9780票赢得该议席,希盟候选人莫哈末艾曼则获得1万7866票、社会主义党候选人聂阿兹及独立人士关志庭则分别获得847及725张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