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讯)陆路交通局指出,持有AA1驾照的残障人士,不能申请提供电召车服务。

陆路交通局昨日在其面子书贴文表示,持有AA1驾照的残障人士,不能申请驾驶公共交通包括电召车。

贴文显示,根据1956年公共交通服务条规(执照和司机、售票员集乘客行为)显示,商用车辆执照申请者必须接受健康检查,而司机必须证明自己没有病痛特别是没有外形残缺。

“申请商用车辆执照的司机必须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以证明申请者没有疾病或身体残缺,因这可能影响司机的驾驶效率及乘搭公共交通的乘客安全。”

所以这个条规清楚阐明了,持有A1A驾照的残障人士不能申请或开电召车,以确保提供安全的服务予民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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