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讯)前联邦直辖区部长东姑安南今日在法庭面对两项控诉,惟前者表示不认罪,最终以100万令吉、两名担保人及提交国际护照及外交护照,保外候审。
根据控状,东姑安南被控2013年12月27日,在PWTC的联昌银行分行收取商人陈英文的一笔100万令吉支票,以批准提高Nucleus地产私人有限公司发展计划的容积率。
他因此违反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6(a)(A)条文,可在相同法令下第24(1)条文下判刑,一旦罪成将面对不超过20年监禁或罚款不少过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检控官也提供替代控状,即东姑安南作为时任部长,在知情下于同样地点及日期收受贵重物品,即透过CIMB银行收受商人陈英文由Pekan Nenas工业公司发出的100万令吉支票。
陈英文是上述计划的利益公司,即Nucleus地产私人有限公司(现为Paragon City 发展私人有限公司)的董事。他今日也在法庭被控。
第二项控状:收取200万贿金
东姑安南也被控在2016年6月14日,收取蔡金广(译音)通过Aset Kayamas私人有限公司发出的200万令吉贿金,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即公务员不得接受任何贵重物品和礼物。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多过两年、罚款或两者兼施。
案件将在12月12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