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承审法官指以首相纳吉辩护律师的封口令申请是为了保护纳吉的利益,而非司法正义,因此驳回封口令申请。

高庭法官纳兹兰今日在展开长达7小时的审讯后裁决,前首相纳吉首席代表律师沙菲宜提出的封口令申请,理由站不住脚。

纳兹兰在判词中指出,本身斟酌了联邦宪法第10条文(保障言论自由的权利)及纳吉的利益,並检视双方提出的陈词、待审原则(subjudice rule)等后,才做出这项决定。

他也提出3大理由,我国已存在诽谤法令等相关条文、藐视法庭等法庭程序只适用于特的情况及批准封口令將对公平审讯构成偏见。

纳兹兰也认为,公眾有权观察诉讼程序,並自行对案件实质作出判断,而媒体亦有权满足公眾的权利。

他继续提到,纳吉作为公众人物,曾多次公开接受访问,因此,他决定撤销有关封口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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