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代的转变,相信很多人都已经习惯不带现金,而使用电子钱包来进行交易!不过,有位网友发现在吉隆坡的某家油站,居然在柜台贴上纸条注明,用卡付费需要 RM30 以上、用电子钱包需要消费 RM20 以上,购买香烟及为 Touch ‘n Go 卡 充值只能以现金付费!
对此,他感到意外并上载至社交媒体,询问广大网民的意见!他指责商家无权为无现金消费的顾客设下最低消费数额!此帖引起网民热烈讨论,许多人都认为商家应该跟上顾客皆习惯无现金消费的时代,加上电子钱包已经相当盛行,使用 DuitNow 付费是不会向商家征收额外附加费的!
国家银行也对这则帖子做出了回应,促请使用银行卡付费时,遇上商家征收附加费或设下最低消费数额的民众投诉! 根据国行网站的资讯,商家为使用信用卡或Debit Card设下最低消费数额的行为,在国际银行卡制度,如 Visa 和 Mastercard 下是被禁止的!因此,民众可以通过 BNM Mylink 或联系发出银行卡的单位作出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