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报税的朋友看这里,这些错误不能犯!税务专家点出10大报税陷阱,提醒纳税人在善用各项减免过程中,也要确定自己填对税表和报对税!如果,不慎报错税或报漏税,很可能会遭到当局的对付哦!

LHDN 已发文告提醒民众报税的重要日期!税收局指出纳税人可从今年 3月1日起通过电子报税(e-filing)提呈2021年薪酬及2021年税务评估申报表!

  • 没有呈报额外收入

受薪族在正业之外兼职,没有呈报额外收入,如租金收入、佣金、介绍费等!那么到底要填在哪里? 如果你名下有租金收入,应填在BE表格B部分的“B2”,即来自租金的法定收入!不过,你只需要呈报扣除成本后的净收入,例如租金收入可扣除地税、屋险保费、维修费等,但不能扣除家具或冷气机等设备开销!如果还有其他收入,就填在“B3”,也就是“其他来自利息、折扣、权利金、其他定期收入…”这一栏!

  • 报错所得税表格

收入来源多的纳税人,常无法区别本身所呈报的所得税表格!简单来说,没有做生意、无经商收入的受薪族,是呈报BE表格;如果除了打工也自己做生意,例如和朋友合伙开餐馆,就属于有经商收入,应该呈报B表格!

  • 逾期报税

很多纳税人爱拖延到最后一分钟才报税,甚至无法在规定截止日前完成报税!

报税的截止日期:

  1. Form E- 公司呈报员工全年的薪水总数给政府(3月31日前)
  2. Form BE- 个人打工收入,没有生意(4月30日前)
  3. Form B- 个人生意,俱乐部等(6月30日前)
  4. Form P- 合伙生意(6月30日前)
  • 没有呈报物质福利

一些雇主会提供物质福利(benefit in kind)给员工,例如公司车、手机、公司支付住宿费用等,但员工在报税时,常会忽略没有呈报这些福利!这些物质福利属于可征税收入,必须报税!

  • 没有扣税证明

政府提供减免之际,也要求申领的纳税人保存相关证明文件,例如购买书籍、电脑、父母医药费等的收据!

  • 收据褪色

纳税人或许清楚自己得保存收据,却忽略了市场上很多收据是热敏打印收据(thermal receipt),这种收据会褪色,甚至不留一点字迹!较妥当的做法,是以扫描(scan)或拍照方式,存档归类保存这些收据!

  • 免税收入当作可征税收入

一些纳税人在自己估算报税收入时,会误把一些免税的津贴或福利,当作可征税收入,结果变相得缴付更多税金!根据税收局,雇主提供的11项津贴、折扣或福利,每年可享有指定免税额,如最高6000令吉的汽油津贴、医药或托儿津贴等!

  • 申领不受承认的捐款

不是所有捐款都可以扣税,只有获得政府批准的机构或基金会,其捐款才可以申领减免!可申领的捐款总额,限累积收入的7%,但有些纳税人没有搞清楚有关捐款是否能扣税,就申领了这项捐款减免!那要如何识别捐款机构是获政府承认的?如果是捐款给受认可的机构或基金会时,有关收据会注明类似「受政府认可捐款机构」的字眼!

  • 不能证明已报税

电子报税会有存档和收据可证明已报税或付税,但对手交或邮寄报税表格的纳税人来说,就可能出现无法证明已呈交税表和已付税的情况!税收局在收到税表后不会发出「已收到」的通知,如果税表不幸寄失,纳税人可麻烦了!除非,纳税人有付税也保存了收据,就可证明已报税!

  • 没有保存纪录

不要以为完成报税后,所有收据、保费结单等文件可丢一旁!税收局要求纳税人在报税后,必须妥善保存这些收据和文件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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